确保组织人力资源资质能力逐年提 高;确保客户满意率逐年提高;确保满足认证咨询要求和客户顺利通过标准认证。
根据《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》(CNAS-RC02:2013)的规定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决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暂停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QMS领域和EMS领域认可资格三个月。在认可资格暂停期间,认证机构须停止QMS领域和EMS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,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活动。特此公告。
【本文出自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3号(总第462号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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